福音信仰

  1. 信仰新舊約六十六卷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言語,信徒信仰生活的準則(提3:16-17)。
  2. 信仰宇宙萬有獨一之主宰,為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而合一之真神(創1:1, 26;太28:19)。
  3. 信仰主耶穌基督是不能看見之真神的表像,是神的獨生子,有完全之神性(約1:1-2,14,18;來1:2-3)。由童貞女馬利亞藉聖靈感孕,道成肉身而為人(約1:14;提前3:16)。為替世人贖罪死於十字架上(彼前2:24-25);被埋在墳墓,第三日按照聖所言,從死復生(太26:1-27:66;約19:1-20:31;路23:1-24:53;徒1:1-11)。已升天坐在神的右邊為新約的中保(來7:20-25,4:14-16);教會的元首(西1:18);信徒的大祭司;將來必重臨地上,設立國度,親自為王(太24:28-31, 25:31-46;啟19:11-16)。
  4. 信仰聖靈為三而一神之一位,受耶穌基督之差遣,使世人為罪,為義,為審判自責,使人悔改重生,居住在信徒生命中為保惠師,領導信徒進入真理,願意充滿信徒,使聖徒得勝成聖,並永遠與他們同在(約14:-16:;弗5:18, 6:17-18)。
  5. 相信人類本照 神的形象樣式而受造(創1:26, 5:1-2);後因背叛神而墮落,身靈皆受死亡而痛苦。只有藉主耶穌基督代贖之功夫,方能得救。凡相信接受者,皆由聖靈重生,成為神的兒女(約3:1-18;羅5:1-2);此救贖之工作,完完全全是出於 神的恩典,按照神所定之方法而完成,並不是由於人的行為(徒4:10-12;加3:1-29;弗2:1-10)。
  6. 信仰凡死人皆復活,信靠耶穌基督者,復活進入永福;不信服耶穌基督者,復活受審進入永刑(啟20:4-6, 11-15)。
  7. 信仰教會,是由一切相信耶穌基督之人所組成,皆已被主耶穌之十字架的寶血所潔淨(西1:18-22),由聖靈重生(約3:1-18),教會當經常和有定期的聚集,敬拜侍奉神,見證宣揚主的真實,彼此相愛,互相勉勵,同奔天路(來10:19-25;徒20:7;彼前2:4-9;西3:12-17;太7:13-14)。教會負有主耶穌基督所託付之使命,廣傳福音,直到地極(太28:16-20;徒1:8);並在真道上建立信徒(弗4:11-16)。
  8. 信仰聖靈充滿,乃神對一切信徒之旨意,好讓信徒成為聖潔,與罪惡及世俗隔離,完全順服神旨意,渡奉獻及侍奉的生活;此乃發生於重生之後的表現(弗5:15-20;林後5:17-21)。此種生活情況,絕非靈恩運動者所昌議的。
  9. 信仰耶穌基督的救贖,在祂的旨意之中,也包括肉體疾病的醫治(雅5:14-15)。
  10. 信仰耶穌基督必於千禧年之前復臨,教會應清楚宣講此重要真理,指明這真理與信徒的生活及工作之關係(啟19:11-20:6;太24:42-51;提後4:7-8)。